AI 创造了更多价值,谁有资格把它变成收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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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创造了更多价值,谁有资格把它变成收入?

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: AIGC从0到1 ,作者:王零壹


AI漫剧行业里,最近有一个很反直觉的现象,制作成本确实降了。


按照最朴素的商业直觉,这应该是一场利润革命。


成本从三万元降到三千元,省下来的两万七,难道不应该留在创作者手里吗?


现实却恰恰相反。许多全职投入AI漫剧的团队发现:效率提高了,账反而更难算了。内容供给猛增,竞争更激烈,投流竞价更高,原本省下来的制作成本,迅速被塞回流量采购里,甚至还要额外倒贴。


内容越便宜,买到一次观看的成本反而越贵。


于是,一群使用了最新生产工具的人,最后成了更高效的“平台打工者”。


这不是AI漫剧独有的故事。


AI Coding、AI搜索、AI音乐、AI陪伴、企业Agent,乃至未来大多数“AI改造行业”的叙事,都可能碰到同一个问题:


AI降低了生产成本,但它并不会自动提高生产者的收入。


我们过去讨论AI,常常在讨论能力:模型够不够强,成本会降多少,哪些工种会被替代,版权应该怎么赔,AI税要不要收。


但这些问题的背后,还有一个更根本的问题:


当AI让生产率大幅提升,谁有资格对这部分新增生产率提出索取?


这才是AI时代真正的分配问题。


不是“蛋糕怎么切”。


而是:谁拥有坐上餐桌的资格。


一、AI生产率剩余,并不是一个天然存在的钱袋子


很多人对AI的想象,是这样的:


效率提升了,社会多生产出一百元价值;原本成本里的五十元被省下来了;那么接下来,只要讨论这五十元应该给企业、员工、消费者,还是政府就行。


这是一个很自然、但不太准确的想象。


AI带来的收益,不会安静地躺在一个叫“AI红利”的袋子里,等待人们分配。


它会在竞争中迁移。


同样是一笔“成本下降”,它可能变成企业利润,也可能变成模型和云厂商的收入;可能变成平台的广告收入,也可能通过降价变成消费者剩余;可能流向投资人,也可能在更激烈的竞争里被完全打掉。


姑且称为“AI剩余归宿”问题。


假设一个内容团队原本用三万元做一部短剧,AI让成本降到三千元。那两万七不会自动成为利润,而会立刻引发一连串变化:


内容门槛下降,入场者变多;


内容供给暴涨,同质化加剧;


用户时间没有增加,注意力仍然稀缺;


为了让用户看见,团队开始竞价买流量;


平台的分发系统把每一个人的预期收益压缩到接近临界线。


最后,这笔钱可能没有留在制作方手里,而是变成了更高的获客成本、更高的平台收入,或者更便宜但更过剩的内容。AI让“生产”变得更容易,却没有让“被看见”变得更容易。而后者,才决定了收入。


这也是为什么,不能把“效率提升”直接等同于“劳动者受益”,更不能把“模型成本下降”直接等同于“行业利润增加”。


AI并不只创造剩余,它也在重排剩余的流向。参见AI把短剧做到了200元一分钟,为什么制作方反而亏更多?


二、创造了价值,不等于拥有收入权


进一步说,收入从来不只由“你贡献了多少价值”决定,这是很多AI讨论里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层。


一个人可以参与了价值创造,却不一定能把价值转化为收入;一个环节看上去没有直接创造内容,却可能因为掌握入口、标准、合同、结算或规则,获得更大的收益。


经济学早就反复讨论过这件事。


交易成本理论关心:谁更容易签约、监督、协调和执行。


不完全合约理论关心:当合同无法写清所有未来情况时,谁拥有最终控制权,谁能决定资产怎么使用,谁就更容易拥有剩余索取权。


制度经济学关心:产权、规则、组织和权力结构,如何让某些贡献被承认为“可收费的贡献”,又让另一些贡献变成“理所当然”。


换句话说:


价值贡献是一回事,把价值变成可主张收入的权利,是另一回事。


这在AI里尤其残酷。


一位创作者提供了审美、脚本、角色、提示词迭代和后期判断;一个平台提供了流量入口、推荐系统、支付系统与广告竞价;一个模型公司提供了推理能力;云厂商提供算力;数据与版权方提供可被调用的素材。


每一个人都可以说:“没有我,就没有这次结果。”


但最终谁能拿走钱,取决于谁拥有更强的四种能力:


  • 对关键资产的控制权;


  • 对分发入口的控制权;


  • 对交易规则的制定权;


  • 对收益进行谈判、审计和追索的能力。


所以,AI时代真正的问题不是“谁贡献最多”。


而是:


哪些贡献,会被制度、合同和市场承认为一种可以索取收入的权利?


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,生产力越高,越可能出现一种奇怪局面:所有人都在创造更多,但真正拥有索取权的人越来越少。


三、AI不会消灭租,AI只会让租迁移


很多人把AI想象成一种“去中介化”的技术。


模型更聪明了,工具更便宜了,一个人能做过去一个团队的事,于是中间环节应该被消灭,生产者应该更接近消费者。


AI确实会压缩某些旧环节,但它通常不会消灭租金,只会让租金迁移。


过去,稀缺的是制作能力。


今天,在AI漫剧、AI音乐、AI图片、AI文案等领域,制作能力正在迅速变得不稀缺。只要有模型、显卡、提示词和一点流程经验,大量相似内容都可以被生产出来。


可另一端依然稀缺:


  • 用户的注意力;


  • 平台的推荐入口;


  • 可信任的品牌;


  • 能够连续吸引用户的IP;


  • 可验证的身份与声誉;


  • 稳定的支付、交易和结算网络;


  • 高质量数据与真实世界的业务关系。


模型能力商品化之后,利润不会消失,它会寻找新的容器:从模型租迁移到算力租、数据租、平台租、IP租、分发租、信任租和品牌租。


所以,未来最重要的判断,是:


当这个行业被AI降本后,新的稀缺性会落在哪里?


谁掌握新的稀缺性,谁就更可能拿走新增剩余。


例如,AI漫剧,表面上是一个内容行业故事,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典型的“供给无限扩张、需求保持刚性、分发高度集中”的故事。


内容生产的弹性被AI推高了,人的注意力却没有被推高。


于是,内容本身贬值,分发权升值。


如果平台仍然掌握用户入口、推荐权和竞价规则,制作效率越高,创作者就越容易被卷入一场更高效、更精细、也更绝望的竞争。


四、第一轮分配,该是分能力


如果只在收入发生之后讨论“谁应该多拿一点”,其实已经晚了,因为在那之前,谁能使用AI、谁能调用算力、谁能获得数据、谁能组织Agent、谁能进入真实市场,往往已经决定了大部分结果。


这可以叫作AI的“零次分配”,分生产能力。


一个真正有意义的AI普惠,不是让每个人都拥有一座数据中心,也不是让每个人训练自己的基础模型。


它更像电力普及。


电力革命的意义,不是让每家每户都建火电厂,而是让几乎所有人都可以以足够低的门槛接入电力,再把它转化为新的生产、服务和生活方式。


AI也应该如此,模型接入、算力接入、数据接入、工具接入、技能接入、Agent基础设施接入,构成了未来的基础生产能力。


工信部在2026年的中小企业算力普惠文件中,已经提出算力池、按卡时/核时/Token的灵活计费,以及“算力银行”“算力超市”、算力券等探索方向。它的意义在于降低中小主体获得AI生产能力的门槛。


但必须看到:


有能力使用AI,不等于有能力靠AI获得收入。


一个小团队可以接入最好的模型,却没有客户;可以拥有算力,却没有渠道;可以做出产品,却无法进入采购体系;可以提高效率,却被大平台用竞价和佣金吸走大部分收益。


所以,零次分配之后,还需要第二个问题:


谁有进入市场的权利?


五、会用AI,不等于能参与AI市场


这正是AI分配问题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层:市场参与权。


一个人拥有生产工具,不代表他拥有市场。


今天的创作者,未必输在不会用模型;中小企业,未必输在买不起Token;很多开发者,也未必输在写不出Agent。


他们往往输在:


  • 无法获得稳定的客户触达;


  • 无法理解或影响平台规则;


  • 无法迁移数据、用户和关系;


  • 无法解释为什么自己被限流、降权或排除在分账体系之外;


  • 无法与平台、模型商、渠道商就规则进行有效协商。


这也是版权问题在AI时代变得复杂的原因。


版权当然重要。肖像、声音、角色、作品、数据集,都可能构成重要资产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人工智能司法文件中,已经明确触及未经同意训练、可识别合成人像与声音等人格权益问题。


但版权不是收入保证书。


即使你的权利得到了确认,仍然可能面对三个问题:


第一,你能否发现别人使用了你的权利?


第二,你是否有成本去维权、谈判和审计?


第三,即使你拥有权利,你是否拥有进入分发体系和交易体系的资格?


这就是为什么,“合法”与“可获得收益”是两件不同的事。


一部作品可能不侵权,但仍进不了推荐池、拿不到分账资格、无法被有效触达;一个创作者可能拥有完整版权,但他的作品在海量AI供给中仍然难以获得注意力。


所以,未来需要讨论的不只是权利保护,还包括:


  • 平台规则是否可理解;


  • 推荐与分账是否有足够透明度;


  • 创作者是否能迁移账号、内容、用户关系和商业信誉;


  • 是否存在更开放的分发和交易协议;


  • 小团队能否用AI直接连接用户,而不是必须通过旧平台的竞价系统。


这才是“从创作能力到收入能力”之间真正缺失的桥。


六、生产率提高时,能不能在生产过程中就分享收益?


很多讨论习惯把AI替代后的问题,理解成一个社会保障问题:


人被替代了,失业了,政府该怎么办?


更前面的问题是:当AI已经让企业更高效时,新增收益有没有机会在生产过程中被分享,而不是等人被替代后,再用救济去弥补?


这可以叫作“AI转型增益分享”。


它可以有很多形式:


  • 利润分享;


  • 员工持股;


  • 生产率奖金;


  • 新工具带来的收益按比例返还;


  • 团队对AI改造方案拥有协商权;


  • 岗位被重构时,员工获得再培训、再配置和收益参与,而不是只得到一次性补偿。


不是空想,一项关于法国强制利润分享制度的NBER研究发现,相关制度提高了劳动收入份额、降低了利润份额,同时没有观察到投资和生产率出现显著下降;低技能劳动者的总报酬改善尤其明显。


至少说明了一件事:


效率收益并不是只能留在资本端;设计得当的制度,可以把一部分生产率提升留在劳动者的初次分配中。


对于企业而言,这也未必是一种纯粹的成本。


AI转型最难的,往往不是买模型,而是让组织真正改变流程。员工如果只看到自己正在训练“替代自己的系统”,自然会抵触;如果能够分享效率收益,就更可能成为改造者、校正者和共同所有者。


AI最理想的状态,不是企业把人赶出生产过程,再以福利形式把人拉回来。


而是让更多人留在生产过程中,并拥有对新增生产率的一部分索取权。



七、创作者的问题,不能只靠“利润分享”解决


但创作者、表演者、作家、配音演员和艺术家,又不能被简单装进一般劳动分配框架。


因为他们面对的不只是效率提升,而是人格、风格、声音、形象、作品与职业机会被模型系统性吸收的问题。


对这一群体,更合适的框架是四个词:


同意、使用、付费、谈判。


也就是:


  • 是否经过明确同意;


  • 被如何使用、使用在哪;


  • 使用是否产生独立报酬;


  • 权利人是否拥有真实谈判权。


美国演员工会SAG-AFTRA在2026年影视合同中,对合成角色与数字替身设置了更强的协商与价值判断要求:制片方不能仅凭“技术上可以”就替代真人,而需要就使用方式、条件和补偿进行谈判。


这背后有一个重要原则:


能被复制,不等于可以被无偿调用。


但单个创作者几乎不可能与每一家模型公司、平台、制作方逐一签约。


所以,未来很可能需要更多集体许可、行业协会、版权集体管理与标准化付费机制。美国版权清算中心CCC已在高校年度版权许可中拓展内部AI再利用权利,说明“通过集体许可降低交易成本”正在成为现实路径之一。


对创作者来说,而是:


我能不能知道我的素材被谁调用了?


我能不能拒绝某些使用?


我能不能获得与使用强度相匹配的报酬?


我能不能不以一个人对抗整套平台与模型系统?


如果答案始终是否定的,那么所谓权利,最后很容易停留在纸面上。


八、训练补偿与转型补偿,必须分开讨论


AI时代还有一个常见混淆:把所有补偿都叫作“版权补偿”或“AI分红”。


其实至少有两类完全不同的问题。


第一类,是训练补偿。


它讨论的是:某项作品、数据、人格资产、专业知识是否被用于训练或调用?权利人有没有同意?是否应该获得对价?


它更接近产权与贡献问题。


第二类,是转型补偿。


它讨论的是:即使没有任何人的作品被侵权,AI造成的竞争、替代、降价和职业迁移,如何由社会共同承担?


它更接近保险与社会保障问题。


举例说,一位插画师的作品被未经许可用于训练,这是训练补偿问题。


另一位插画师没有被用于训练,但因为市场上出现了海量低价AI图而丢失订单,这更像转型补偿问题。


这两类问题不能混为一谈。


前者需要授权、许可、审计和付费体系。


后者需要再培训、收入保险、就业转换、公共服务和更广泛的社会安全网。


如果混在一起,最后很容易出现两种坏结果:


一是权利人得不到应有的使用对价;


二是被产业转型冲击的人,也得不到真正的风险保障。


九、不要急着收“AI税”,要先找到AI租金流向哪里


面对AI带来的不平等,最直觉的政策反应往往是:要不要征一个AI税、机器人税、自动化税?参见AI裁人、收入减少,经济停滞,谁来买单?


只是问题不仅仅在于某家公司使用了AI。


问题在于,AI带来的租金最终集中在哪里。


如果模型能力逐渐商品化,超额收益也许并不长期停留在模型公司;它可能迁移到云、芯片、数据、平台、IP、渠道、品牌和资本所有权中。


所以,更准确的原则应当是:


不要追着“AI”征税,要追着AI产生的超额租金走。


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提出,不宜简单针对生成式AI或机器人设置特殊税种,更重要的是通过一般性的资本所得、企业所得、超额利润与社会保障体系,回应由技术变革带来的收入和财富集中问题。


这不意味着政府只能事后征税、事后补偿。


公共资本也可以更早进入。


如果公共资金、产业基金、地方算力基础设施和普惠工具体系参与了AI增长,那么公共部门就不只是技术扩散的补贴者,也可能成为长期收益的一部分持有者。


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年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相关部署,也将人工智能等方向纳入重点支持领域,这或许比“等赢家赚完钱,再去补贴输家”更主动。


十、所有分配设计,最终都要落到议价权上


说到底,能力、市场、版权、利润分享、社保、税收,这些都很重要。


但它们还需要一个转换器,才能从概念变成收入。


这个转换器就是议价权。


没有议价权,模型接入权可能只是一次免费试用;版权可能只是难以执行的声明;利润分享可能只是企业自愿的福利;平台透明度也可能停留在一份看不懂的说明书。


一个创作者需要集体组织,才能与平台谈许可与分账。


一个员工需要协商机制,才能把AI效率变成岗位升级和收益分享,而不是岗位消失。


一个中小企业需要开放接口、公平采购和可迁移的市场关系,才能真的参与AI产业,而不是永远做大厂生态里的边缘供给者。


一个普通人需要可负担的模型、算力、教育和公共服务,才有机会把AI变成自己的生产能力。


所以,AI时代最值得警惕的,是:


机器越来越强之后,人是否仍然拥有进入生产、参与市场、主张收益与协商规则的能力。


十一、AI分配,至少要分四次


如果要把这套问题压缩成一个框架,我会把AI时代的分配理解为四种权利。


分配层次核心问题对应权利
零次分配谁能使用AI生产能力?能力使用权
市场分配谁能进入客户、渠道与交易体系?市场参与权
初次分配谁能索取AI提升的生产率收益?剩余索取权
再分配谁来承担技术转型中的失业、降价与迁移风险?转型保障权


它们缺一不可。


只分发模型,不分发市场,很多人只是更高效地参与内卷。


只保护版权,不建立许可、审计和谈判机制,很多权利只是摆设。


只做失业救济,不在生产过程中分享效率收益,社会永远在替迟来的分配修补残局。


只谈AI税,不追问租金最终沉淀在哪里,也很可能找不到迁移的问题关键。


AI最理想的未来,不是少数人拥有无限生产力,其他人再被动等待补偿。


而是让更多人先获得成为生产者的能力;在生产率提高时,有机会分享收益;在技术剧烈切换时,不会被直接抛出生产体系。


这才是AI分配真正应该回答的问题:


不是如何把财富从赢家手里拿出来。


而是如何让更多人,从一开始就有资格成为赢家的一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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