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0月30日 15:51 来源:中国新闻网
中新网10月30日电 民政部、全国老龄办、中国老龄协会日前印发《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明确,到2026年底,各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,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,全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;到2027年底,县级层面建立探访关爱对象清单、需求清单,分类制定服务清单,探访关爱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;到2028年底,探访关爱服务常态化开展,常态长效机制全面建立。
明确探访关爱对象和频次
面向独居、空巢、留守、失能、重残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(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)开展探访关爱服务;将独居、空巢、留守的高龄、失能等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,每两周至少探访1次;确有需要的,可进一步提高探访频次。各地结合实际和老年人需求,确定探访关爱对象范围和频次,建立对象清单。
充实探访关爱力量
(一)指导乡镇(街道)落实履职事项清单,整合资源、组织力量履行探访关爱服务职责。
(二)支持村(居)民委员会根据需要依法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,组织村干部、社区工作者、村(居)民小组组长等开展探访关爱服务。
(三)按规定积极开发设置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,加强助老员队伍建设,开展探访关爱服务。
(四)鼓励“银龄行动”志愿者、助餐点工作人员及街坊邻居、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参与探访关爱服务。
(五)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做好老年志愿者的组织动员、服务管理等工作,组织开展“老伙伴”等互助活动。
(六)鼓励养老服务机构、社会组织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发挥专业优势,参与探访关爱服务。
丰富探访关爱方式和内容
各地要按照探访关爱对象清单积极开展日常探访关爱。根据探访关爱对象实际困难,建立需求清单;根据提供的探访关爱服务内容,建立服务清单。同时,及时对接特殊困难老年人赡(扶)养人,推动家庭尽责与探访关爱协同发力。探访关爱方式和内容主要包括:
(一)综合采取敲门探视、电话联系、视频连线、远程智能监测等手段,主动关心、确认平安,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状态。
(二)入户探访、嘘寒问暖,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暖心陪伴、精神慰藉等服务。
(三)发现居家安全隐患的,及时做好风险提示与安全提醒。
(四)按规定及时向乡镇(街道)、村(居)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反映特殊困难老年人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。
(五)结合探访关爱对象自身意愿和养老服务实际需求,及时对接相关养老服务机构;涉及其他服务的,积极协助向相关组织转介。
(六)开展服务回访,掌握服务开展情况,不断提升服务质效。
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日常探访关爱积极提供专业服务,包括协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协助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待遇,协助做好慢病管理、健康监测和心理疏导,开展助餐、助浴、助洁、助行、助医、助急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等。积极动员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,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专业化、精准化探访关爱服务。